借书册数及期限
借书册数及期限
区分 |
册数 |
期限 |
学府学生 |
7册 |
10天 |
研究生 |
10册 |
30天 |
一般职员及助教 |
10册 |
30天 |
教授 |
30册 |
120天 |
借阅及归还步骤
- 借阅方法
- 只限借阅一般图书及教养图书(社会、自然科学、人文科学),利用图书馆检索用电脑检索想要借阅的资料,直接到相关书库寻找资料,与身份证一起提交到一楼借阅处借阅窗口即可
- 归还资料
- 把借阅的资料和随附资料 (CD , Tape 等 ) 提交到归还窗口,必须通过显示屏确认处理结果
- 若超过归还期限,等归还后,逾期多少天就停止借阅多少天
- 例)逾期 1 天,停止 1 天
逾期 5 天,停止 5 天
逾期 10 天,停止 10 天
续借方法
- 借阅资料可续借一次续借在图书馆主页 "My Library" 的 ' 借阅查询 / 续借 ' 由本人亲自续借
- 从借阅日开始到归还预定日为止的任何期间都可以续借,如果续借,可延长相当于该书借阅期限的日数
逾期及罚款
- 若不按期归还借阅资料,会停止借阅所逾期的日数,给逾期者发送归还通知书
- 对于逾期或有未归还资料者,停止发给各項证明书及进行学籍变动 ( 休学、复学 )
- 如果使用者遗失或损坏了图书馆资料,就要向利用资料室的职员申報,接到赔偿指示,以相同资料或代替资料(要考虑到书名和主题的类似性,内容要优于原版,版次要求最新)偿还无法用相同资料偿还,就以相当于原版价格的金额赔偿
发借书证(学生证)
- 借书证(学生证)在一年级初由学士管理科综合服务中心发给
- 遗失学生证要申报到学士管理科综合服务中心以便重新发给
- 因遗失学生证而发生的问题全部由遗失者负责